| 家长要学会尊重孩子隐私权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儿童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6:48:25  |
|
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心理、生理上都不够成熟,但他们也有“隐私”,专家表示,家长要学会尊重他们的隐私权。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难免会涉及孩子的一些隐私,但许多父母往往只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略未成年人的权利,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有意无意之中侵犯孩子隐私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专家介绍说,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不经未成年人同意拆开、查看他的信件、日记、电邮:一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检查;二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关颖表示,这个规定也意味着,即使是孩子的父母,对10周岁以上孩子的信件、日记、电邮等也不得开拆、查阅。如果对具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信件等私拆、隐匿,毁弃,就是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很有可能刺伤孩子的自尊心,影响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甚至会使关系恶化,造成许多不良后果。
专家表示,保护孩子的隐私权与对孩子的监护、教育并不矛盾,如果父母多掌握一些了解孩子和与孩子沟通的办法,就没有必要一定要通过窥探、披露孩子的隐私去了解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让孩子听故事的新方法  
下一篇文章: 上幼儿园也要进行期末考试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给孩子12个快乐的理由 奥运会走了北京留下了五件珍宝 一人有一个育儿原则 巧解隔代育儿6个小问题 高考状元的古今差别 少年英雄林浩100多天不寻常的经历 期盼“免费幼教”尽快破茧化蝶 新版师德规范发布 首次要求教师关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 教育部修订师德规范 加入“保护学生 时尚妈妈育儿十大误区 怎样跟孩子谈“性” 浅谈母婴之间的心灵感应 小学一年级该不该请家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