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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幼儿园评鉴制度简介
一、前言
内地近年来幼儿教育日渐普及,民办幼儿园数也大幅增加。面临庞大的市场,众家幼儿园莫不强调各种教学法及特色来抢攻家长的心,在这样的浪潮下,幼教品质参差不一,突显幼儿园需要合理的规范及评鉴的模式,本文将简介台北市幼儿园评鉴制度希望能与内地幼儿园评鉴制度互相交流激荡。
台湾地区自1981年公布《幼儿教育法》后,有些县市就开始实施幼儿园评鉴工作。各县市的教育局亦衡量财源陆续推展,以检查监督各幼儿园“是否彻底执行幼儿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其后因评鉴经费由教育部补助,评鉴便成为各县市教育局应该做的一种业务。
二、台北市幼儿园评鉴制度发展背景
台北市教育局立案的幼儿园共426所幼儿园,包括公立幼儿园135所,私立幼儿园291所,但不包括社会局管辖的托儿所在内。台北市自1985年起实施公私立幼儿园评鉴,是台湾幼儿园评鉴之滥觞。这一路走来,经过多次修订,每次都有不同的时代背景需求与专业的考量。自1992年教育部整合各县市之幼儿园评鉴制度至今,近十年来台北市的幼儿园评鉴历经“背景-输入-历程-成果”的CIPP评鉴模式、“案主导向”的评鉴模式、“幼儿园本位发展”的评鉴模式(Kindergarten- based Management, KBM)等三阶段的发展,才有今日的面貌。兹简单说明各阶段的重点,作为了解台北市幼儿园评鉴制度的背景。
(一)、背景-输入-历程-成果的CIPP评鉴模式
台湾教育主管机关为提升幼儿教育的品质于1992年委托新竹师院以“学校评鉴”理念研拟规划幼儿园评鉴制度,主要引用Stufflebeam的CIPP模式,包括背景评鉴、输入评鉴、过程评鉴与结果评鉴等四种评鉴。
1993年台湾教育主管机关公布“台湾地区公私立幼儿园评鉴实施要点”,其目的乃在了解台湾地区公私立幼儿园现况,辅导各幼儿园自我改进,并提供教育行政主管单位行政决策及视导之参考,以引导幼儿教育正常发展,并提升幼儿教育的品质。此时评鉴标准分“理念与行政”、“环境与设备”、“教保活动”三方面;虽也强调各园不同的发展背景与个别差异,采用过程与结果并重的CIPP模式,不过就此阶段评鉴结果看来,仍着重在依法行事,较少关注到各园自我不断修正与风格成长的永续经营。
(二)、“案主导向”的评鉴模式
1997年台北市改变以往CIPP模式为“案主”导向的评鉴方式,评鉴内容包括“理念与行政”、“教学与保育”、“环境设备与使用”三方面。
此阶段评鉴的特色如下:
1.重视受评幼儿园的背景、条件、特色与困难。
2.访视次数增加,各受评园皆有初评与复评。
3.评鉴日期由受评幼儿园与评鉴委员共同制定。
4.增聘资深幼儿园园长为评鉴委员。
5.减少评鉴委员评鉴的园数。
6.手册设计有书面建议单及受评园响应表。
7.另册提供评鉴手册撰写示例及相关表格。
8.叙奖项目除绩优奖外还有成长奖,成长奖乃奖励复评时进步显著的幼儿园。
本阶段评鉴的目的希望在“尊重”、“协助”与“教育”的方式下进行。
(三)、“幼儿园本位发展”的评鉴模式
2001年台湾教育主管机关公布“公私立幼儿园评鉴及奖励实施计划”,要求各县市一体遵行。台北市乃继前两个阶段的扎根,也鉴于台北市幼儿园为台湾地区各幼儿园专业发展之首,以及近年来世界各先进地区“校本发展”的教育改革趋势,本阶段鼓励幼儿园在立园的基本条件奠基后,能有更多自主与自立、省思与责任绩效,以及在增赋权能(empowerment)的过程中,各行政区的幼儿园也能依其所处社区环境及园所发展方向,建构幼儿园的理想与风格。因此,台北市教育局于2002年在与学者专家、幼儿园园长及老师检讨与对话后,拟定本阶段幼儿园评鉴的九个重点特色:
1.评鉴委员由教育局、大学校院有关系所、幼儿园以及相关单位的推荐,遴选合适人员参与讲习,合格后发给证照,经局长依年度需求延聘之。
2.建构由点、线到面永续经营的幼儿园图像与实践的愿景(vision)(可用图标或文字加以说明于该项字段);幼儿园必须注意到传承与发展方向的持续性;除评鉴基本指针的达成外,各园可于每项“特色栏”加注说明。
3.强调幼儿园对背景分析【SWOT】与认识(S →有利条件,W →不利条件,O →发展契机,T →危机),进而发展最适宜的幼儿园文化与经营风格。
4.为加强产学合作的互动,以及融入社区的总体运作,让幼儿园发展成为有机的生命体;本阶段的评鉴采行政分区评鉴方式,让各区幼儿园经由研习à讨论与对话à自评与友园互评à修正与专业成长;同时建构“自我评鉴”、“访视评鉴”与“追踪评鉴”三循环评鉴系统。
5.原本半天的外部评鉴时间,延长为整天,中午时间除进餐了解幼儿餐点外,同时提供评鉴委员们共同讨论及安排与幼儿园有关人员座谈,其意见可供年度改善及未来发展之参考。
6.加强幼儿园对教育部与北市教育局有关幼教政策的共识与实践,手册中除标列“我们的共识”与”幼儿园专业成长”外,并列有关的评鉴项目;此外,除幼儿教育的基本项目与指针外,历程的发展与本位的经营也是本阶段评鉴的重点,因此幼儿园的各项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五年,让评鉴委员了解幼儿园的发展脉络与成长轨迹。
7.外部评鉴时采初评与复评(初评入围者才接受复评)两种,复评不通知时间,采取公私立幼儿园两组评鉴委员为原则,力求评比规则一致,选出特优园接受教育部奖金颁发(特优园数限当年度评鉴园数之五分之一,初评入围园数则占五分之二)。
8.此次评鉴结果的记录,采取量化与描述性评鉴成果表现方式,一则执行教育部奖励政策之需求,二则兼顾各园特色的描述及建议事项的充分表达,以及永续发展兴革的省思与说明。
9.鼓励各园建立“后设评鉴”(meta-evaluation)机制──由于人力与物力,以及外部评鉴时间的不足,期望各园针对内外部评鉴结果,每年建构自己幼儿园的自我评鉴机制(含后设评鉴),必要时可向教育局或有关单位咨询。 2002年起的第三阶段幼儿园评鉴实施期程共五年,至2006年度才告一段落,因此现在台北市所实施的正是“幼儿园本位发展”的评鉴模式,其主要重点已列述如上,每年度的受评幼儿园以区为单位,早于2002年抽签决定,抽中区域的公私立幼儿园一律接受评鉴,未抽中的其它各区幼儿园则仍须填写评鉴手册中的自评栏,并限期缴交到教育局。2002年至2006年台北市的评鉴流程采取两系统,一为幼儿园自我成长与自我评鉴机制建构的过程;另一为教育局聘请委员的外部评鉴过程。全市十二行政区以五年为一循环方式,每年受评园数约八十所。
三、问题与展望
(一)、评鉴委员方面
1.评鉴委员素质不一,能够给予专业对话较少,宜提升评鉴委员的幼教专业素养:
大部分教师表示对近年来的评鉴委员素质尚称满意,但有少数仍对若干评鉴委员的主观性太强,对幼教专业性不足感到失望。如能以培养研究所以上学历的幼教工作者为评鉴委员的储备人员,不要每次仓促成军,才能在评鉴现场有非常深入又有见解的专业对话。
2.评鉴委员所持指标准笼统,宜建立具体明确的评鉴指针,突显评鉴的辅导功能:
较多的幼儿园老师认为有些评鉴委员的标准相当笼统,虽有手册内容为依据,但各人解读不同,评鉴手册的每一细项应能列出具体指针,不但每位评鉴委员能有较客观标准,而基层教师也较清楚努力方向。幼儿园最迫切需要的是他们有问题时可以有专人指导他们,评鉴如要发挥辅导功能,则在评鉴前应先有辅导,并分配专责的教授可随时请教,这样比评鉴当天的指导更实惠有用。
(二)、评鉴方式方面
1.初评与复评预先通知与不通知各有利弊,宜再研议:
由于评鉴与奖金有关,过去评鉴时,曾有幼儿园作假情形,例如借牌的师资(合格幼教教师需有教师证)只在园所评鉴时才出现,或短时间赶制资料,或从别家借游戏器材混充等,目前台北市采初评事先通知,复评则因竞争激烈,且为查核是否作假而不事先通知,但仍有走漏或有人由内线得知消息的传言,值得有关当局考量。
2.自我评鉴机制仍难落实,宜再加强辅导:
台北市的评鉴手册皆很重视自我评鉴机制,在实施计划中的评鉴程序皆列有自我评鉴,希望各幼儿园先组成自我评鉴小组,召开园务会议共同讨论,填写基本资料及园方自评说明送各年度承办学校汇办。幼教老师大多表示如该年度未轮到评鉴的幼儿园,通常园长填好自评就缴出,能真正成立自评小组,透过会议全体分工合作建立自评机制的幼儿园并不多。
(三)、评鉴结果方面
1. 评鉴结果与叙奖挂钩,降低辅导功能,宜切开评鉴与叙奖相关联的关系:
评鉴的意义在提供园方健康检查,期待突显“访视辅导的功能”,但是由于教育部的计画中明文记载“绩优奖”占该年度受评园数之五分之一,每园除奖牌(状)外,另外发予二十万元奖励金,造成竞争白热化,甚至仍有作假情形发生,是否能真正达到访视辅导、健康检查的功能,大部分幼教老师并不以为然。
2. 后设评鉴仍待努力:
“自我评鉴”希望评鉴的最后阶段能做到“后设评鉴”,亦即能再审慎检查最初的愿景、近中长程发展、SWOTS,评估评鉴的品质,保证绩效责任,在这方面大部分的园长表示她们能力有限,只能对评鉴委员的意见开次检讨会就不错了,事实上能做到后设评鉴的幼儿园并不多。“自我评鉴”往往成为幼儿园掩饰缺点,应付外部评鉴的工具。难怪有学者认为幼儿园评鉴宜努力将评鉴发展成幼儿园能自动运作的内在机制,才是积极可为的方向。
四、追踪辅导方面
1.到底何者应接受追受追踪辅导,宜再厘清:
台北市对初评成绩欠佳者,会列入追踪辅导,但以邻近的台北县近几年的作法却是对年度受评的幼儿园,皆在下一年度全面进行追踪辅导,获特优者亦不例外,以观后效,了解是否尚有问题需辅导,两种作法当然后者较优,但牵涉经费运用及辅导人才的培育,值得研究。
2. 辅导的实质与资源投入的问题,宜再求公平合理:
对需要追踪辅导的幼儿园来说,他们一定先天不良、后天失调,尤其在今日美语补习班虎视眈眈抢尽幼儿的状况下,立案幼儿园的生存堪忧,如依台北市规定,三年内未见改善就不能再获得教育局任何补助经费,不是雪上加霜,无法生存了吗?因此如要以“辅导”名义来追踪是否应投注资源,不管是派专家去辅导或给予补助皆应重新估量能否雪中送炭,使他们起死回生,造福乡里,如真正无药可救,再另作安排,这是大部分幼教老师的感受与建议。
五、结语
幼儿园评鉴本意在追求精致卓越的幼儿教育理念的实现,其目的在求发现问题,精益求精,检视当前台北市的评鉴制度,期望能使一向由官方主导的评鉴工作,成为基层人员主动参与,鞭策自己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的动力。
参考文獻
1徐惠晴:幼儿园自我评鉴之研究,台北市立师院国民教育研究所幼教教学硕士论文,2003年。
2“教育部”:教育部公私立幼儿园评鉴及奖励实施计划, ‘教育部’2001年。
3郭昭佑:当灯光照见自己—学校自我评鉴实施问题探究,载于“教育评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研究中心2004年。
4潘惠玲:迈向下一代的教育评鉴:回顾与前瞻。载于“教育评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研究中心,2004年。
5卢美贵:我们的共识—让“评鉴”成为优质幼儿教育的保证。,载于“台北市幼儿园评鉴手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2002年。
6卢美贵:专业的幼儿教育评鉴—台北市幼儿园自我评鉴的省思与方向,载于“台北市幼儿园评鉴手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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