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班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与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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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儿童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8 5:28:01  |
托班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与探讨
一、引言
我们可以看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2-3岁是幼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的教育原则。孩子长到两三岁,便有了强烈要求“我自己”的独立愿望,因此,我们要因势利导,开始培养孩子日常生活的初步自理能力和基本习惯。然而现代家庭的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各方面的投资越来越多,却忽视孩子自理能力的培养,对孩子过份宠爱,事事包办代替,成了孩子独立性发展的最大障碍。进入幼儿园后,许多幼儿不会独立进餐,不会自己洗手、擦脸,不会自己解小便,穿脱简单衣服等。因此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是摆在我们托班老师面前的重要任务。在幼儿园的一般常规中,托班教育中保教部分,保大于教已经是业内人士的共识。因此,如何培养托班幼儿园的自理能力就更显得迫切。
二、2-3岁幼儿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原因分析
第一,家长过度爱护,许多应该孩子自己去做的事,家长习惯包办代替,亲历亲为。
孩子是家庭中的“小太阳”“小皇帝”“心肝宝贝”,在家许多大人围着他转,哄他们开心,认为只要孩子吃好、健康就好。因此许多小朋友吃饭要喂,有些爷爷奶奶为了哄好孩子一餐饭,要跟着走好多路,或边喂饭边让孩子看电视;帮他们解小便,穿脱衣服,大人认为这是义不容辞的事。却不知处处包办代替,孩子的独立愿望会渐渐消失,养成依赖心理,从而导致发展迟缓。
第二,认为孩子小、能力差,以后学习也不晚。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孩子的这些请求:“我来洗,我来拿,我自己……等等”。但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不行,你还小,不会做。”许多家长认为孩子到了一定年龄,自然而然地就学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现在孩子小,不必急于让他们自己动手,而且越小越难教,孩子大了,学得也快。因此这样教养的孩子在家中一切需要自己动手的事,几乎全由大人包办,养成了严重的依赖心理,使得在各方面的发展,与其它小朋友都有明显的差距。
第三,怕麻烦,嫌孩子动作慢,或吃得脏。
由于小朋友小肌肉发展还不完善,自控能力差,手眼协调还不够。让孩子自己吃饭常常桌上地上都是,家长嫌脏,认为还不如自己喂得快;有的孩子要自己洗手,结果手没洗干净,还弄湿了衣服,家长后悔没帮他洗;孩子非要自己穿衣服,结果衣服穿反了,还要重穿,耽误了上班时间……。所以许多家长认为与其让孩子做,不如自己做,节省时间,减少避免麻烦。其实,家长这种拒绝孩子动手做,包办代替的做法,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妨碍了能力和独立性的发展。
三、培养2-3岁幼儿自理能力的目的性和必要性
2-3岁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通过幼儿的学习[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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